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〕4号),现将永嘉垃圾焚烧发电厂改造提升工程项目(扩建部分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(包括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等)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永嘉垃圾焚烧发电厂改造提升工程项目(扩建部分)
地点: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三江街道后江村
建设单位及实施主体:温州绿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
建设内容:本项目在原厂房东南侧扩建1×750t/d炉排式生活垃圾焚烧炉+18MW汽轮发电机组,以及配套烟气净化系统和渗滤液处理站等。本项目全年运行时间为8000h。
公示时间: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2月1日(20个工作日)
联系人:吴立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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